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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 "未來因應基金推動方案：財源、投資領域與國會監督爭點"
locale: zh-hant
category: knowledge_base
category_name: "知識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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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cense: cc_by
author: "injoys"
source_url: https://injoys.com/en/articles/korea-future-response-fund-plan-2
published_at: 2026-09-02T14:06:07+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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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來因應基金推動方案：財源、投資領域與國會監督爭點

> 未來因應基金是韓國政府的一項財政構想，計畫彙集景氣繁榮期增加的部分稅收，長期投資於青年、成長動能、地方、教育與人才等領域。不過，基金規模、財源規則、個別計畫及資產運用方式，仍須經由立法與國會審議後確定。

## Key Points

- 未來因應基金是一項財政基金構想，旨在將額外稅收用於長期成長投資及因應稅收波動。
- 政府提出的主要投資方向包括青年、成長動能、地方主導成長，以及教育與人才領域。
- 媒體報導的60兆至70兆韓元、100兆韓元左右等數字，是基於不同前提與期間的估算，不應視為確定規模。
- 設立基金並進行支出，須具備法律依據、基金運用計畫，並經過國會審議與決算程序。
- 績效指標、計畫終止標準，以及與現有政策協調避免重複的機制，將左右基金的實效。

隨著半導體景氣改善，稅收可能高於預期，韓國政府正推動新設「未來應對基金」，將部分額外稅收累積為長期投資財源。核心理念是不將景氣繁榮期產生的財政餘裕全數用於短期支出，而是投資於未來成長基礎。

不過，以2026年9月2日為準，應將構想及推動方向與已確定的法律、預算區分看待。基金的實際成立時間、總規模、每年提撥金額及具體計畫，須經相關法律及國會審議基金運用計畫後才能確定。

## 什麼是未來應對基金

未來應對基金是一項財政基金構想，計畫在稅收高於原定預算的時期，將部分財源另行提撥，並用於提升經濟長期生產力及財政應變能力的計畫。

政府說明的宗旨可分為以下三點。

1. **將景氣繁榮期稅收轉為長期投資**：把半導體等特定產業景氣繁榮所增加的稅收，用於擴充成長基礎，而非一次性支出。
2. **緩衝稅收波動**：在景氣惡化、稅收減少時，準備可降低財政衝擊的緩衝財源。
3. **強化潛在成長率**：投資於因應人口減少、生產力放緩及區域差距的長期計畫。

潛在成長率是指在不大幅引發物價不穩的情況下，運用勞動、資本及生產力所能達成的成長率。多家機構都曾預測韓國的潛在成長率將長期下降，但2040年代的數值等，會因人口、生產力及投資假設而有所不同。

## 額外稅收進入基金的流程

額外稅收並不代表所有高於預期徵得的稅款，都會自動匯入基金帳戶。這需要法律上的財源依據，以及預算、決算程序。

| 階段 | 意義 | 應確認事項 |
|---|---|---|
| 編列歲入預算 | 政府估算該年度將徵得的稅款 | 法人稅等對景氣敏感稅目的預測是否適當 |
| 統計實際稅收 | 依企業業績與所得等繳納稅款 | 是否能僅憑每月進度確定全年超額稅收 |
| 確認額外稅收 | 判斷實際歲入是否高於預算預測 | 是否已反映退稅、結算及其他稅目的短缺 |
| 移轉基金財源 | 依法律及基金運用計畫撥入部分財源 | 是否設有移轉比率、上限及停止提撥條件 |
| 執行計畫 | 相關部門執行獲核准的計畫 | 是否與既有預算計畫重複 |
| 運用閒置資金 | 運用暫時不使用的資金 | 允許投資的資產、風險上限、受託機構及績效標準為何 |

依《國家財政法》，國家基金不得在缺乏法律依據的情況下任意設立及運用。即使新設基金，每年的基金運用計畫及決算仍須接受國會審查。

## 基金規模確定了嗎

目前討論中的規模不應被斷定為已確定的政府數字。媒體與市場依半導體業績、法人稅增幅及提撥期間，提出了60兆~70兆韓元或約100兆韓元等不同預測。

這些數字可能因下列條件而大幅變動。

- 半導體價格及企業獲利能維持多久
- 企業業績實際轉化為法人稅繳納的時間
- 其他產業及稅目出現的稅收短缺
- 額外稅收中有多少分配給償還債務或其他支出
- 基金是在一年內籌設，或分多年累積
- 是否將運用收益計入基金規模

因此，比較規模時，應區分**總籌設目標**、**年度轉入金額**、**實際提撥餘額**及**計畫支出額**。在正式法案及基金運用計畫公開前，很難將單一金額視為已確定目標。

## 計畫投資於哪些領域

政府提出的大方向，比起刺激短期消費，更接近建立未來成長基礎。

| 重點領域 | 可能的政策目的 | 審查的核心標準 |
|---|---|---|
| 青年 | 強化就業、創業、居住及資產形成基礎 | 是否與既有青年支援重複、對象選定是否公平 |
| 成長動能 | 支援AI、尖端產業、研究開發及商業化 | 政府是否代替民間承擔原應由民間負擔的風險 |
| 地方 | 擴充區域產業及生活基礎設施 | 是否相較於政治性分配，更能反映人口及產業成果 |
| 教育與人才 | 改善理工科人才、科學技術教育及嬰幼兒教育與保育環境 | 長期人力需求與教育成果的關聯性 |

在尖端產業領域，除AI之外，小型模組化反應爐、太空與航空、量子技術等也被提及為候選項目。然而，某項特定技術被提及，與其實際獲分配基金計畫預算，是兩回事。最終對象應從法案、計畫規劃及國會審議資料中確認。

也可能出現應將氣候與能源轉型另列為重點領域的主張。電網與氣候調適和產業競爭力息息相關，但若投資範圍過度擴大，也可能使基金淪為一般預算的替代工具。

## 是與主權財富基金相同的制度嗎

未來應對基金與主權財富基金並非相同概念。

- **財政基金**是管理特定公共目的之收入與支出的國家財政機制。
- **主權財富基金**通常是指將國家資產投資於國內外金融資產等，以追求長期收益的運用機構。
- **韓國投資公社 KIC**是接受外匯存底及公共基金等委託，負責運用資產的機構。

即使由專業機構將未來應對基金的閒置資金投資於股票或債券，也不代表整個基金立即成為主權財富基金。資產由誰持有、依據何種法律運用，以及投資收益用於何處，是區分的標準。

即使將運用工作交由外部專業機構，也應事先規定允許投資的資產、風險上限、匯率風險、手續費、責任投資標準及損失責任。股票投資在具備獲利可能性的同時，也有本金損失的可能，因此有必要將短期內需執行的計畫經費與長期運用資金分開。

## 國會如何進行監督

基金雖然與一般會計分開管理其目的及財源運用，但並非不受國會監督的資金。作為基金設立依據的法律、年度基金運用計畫及決算，均須接受國會審查。

爭議點在於計畫獲准後，政府能在多大範圍內調整具體支出。《國家財政法》設有一定的變更程序及例外，因此並非所有變更都需要同等程度的國會表決。具體監督程度，會因新設法律及基金運用計畫中設定哪些限制而有所不同。

若要提高透明度，至少應定期公開以下資訊。

- 各稅目轉入財源的計算方式
- 各計畫分配額及實際執行額
- 閒置資金的各類資產占比及運用收益率
- 相較基準指數的績效及風險水準
- 計畫選定、變更及中止的原因
- 與既有財政計畫是否重複的檢討結果
- 外部評估及審計結果

## 左右永續性的風險

### 對半導體的依賴也可能在財源上重演

若將半導體景氣繁榮所籌設的基金視為穩定財源，景氣下滑時可能出現問題。這是因為即使歲入減少，長期計畫的支出承諾仍然存在。應避免以暫時性稅收為基礎，擴大永久性義務支出的做法。

### 可能僅止於移入既有計畫

青年、區域、研究開發及教育，都是一般會計及多項基金已提供支援的領域。若只是將既有計畫的財源標示改為未來應對基金，額外的成長效果將相當有限。除了是否為新計畫，也必須驗證其是否比既有政策更有效率。

### 投資目的可能變得過於廣泛

若持續增加立意良好的計畫，基金的優先順序將變得模糊。為避免基金成為支援所有政策的第二個一般會計，有必要在法律或運用原則中明確規定支援對象及排除對象。

### 資產運用與政策執行的時間不同

產業及教育投資需要很長時間，但金融市場即使在短期內也可能大幅波動。若在需要計畫經費時投資資產價格下跌，可能不得不實現損失。應配合預計支出時間，調整安全資產與風險資產的比重。

## 應優先訂定績效及終止條件

基金討論中容易忽略的部分，不是要支援什麼，而是**何時判定成功或失敗**。基金設立後，容易使維持基金本身成為目的，因此應在初始階段訂定評估規則。

若要判斷實效，以下結構會很有幫助。

| 評估項目 | 問題範例 |
|---|---|
| 額外性 | 是否為沒有基金便不會實施的計畫 |
| 帶動民間效果 | 政府支出是否實際增加民間投資及就業 |
| 生產力 | 受支援產業或區域的附加價值、生產力是否改善 |
| 分配效果 | 效益是否實際惠及青年及區域 |
| 財政永續性 | 是否以暫時性歲入創造長期義務支出 |
| 重複性 | 是否與其他部門、基金計畫的對象及目的重疊 |
| 終止可能性 | 是否設有縮減或終止低績效計畫的標準 |

也可考慮對基金本身設定重新檢討期限。可採取每隔一段期間評估繼續存續的必要性、歲入條件惡化時自動降低提撥率，以及不延長未能證實成效之計畫等方式。

## 今後應確認的正式文件

判斷未來應對基金的最終面貌時，比起發布時使用的名稱，依序確認下列文件會更為準確。

1. 載明基金設立及財源依據的法律草案
2. 國會審查過程中的審查報告及修正案
3. 各年度基金運用計畫草案
4. 各計畫預算說明資料及績效計畫書
5. 決算報告及國會決算審查結果
6. 閒置資金運用方針及受託機構公告

政府發布階段的投資領域屬於政策方向，法律通過代表基金取得法律基礎，而基金運用計畫表決通過，則是確定該年度實際收入與支出權限的程序。區分這三個階段，就不會把尚未確定的預測誤解為已在執行的政策。

## FAQ

### 未來因應基金已經成立了嗎？
截至2026年9月2日，準確來說，政府仍處於推動設立的階段。要正式成立並支出資金，仍須完成制定設置法律、規範財源、擬定各年度基金運用計畫等後續程序。

### 新增稅收都會納入未來因應基金嗎？
不是。要移撥至基金的稅目與比例、上限，以及與其他財政用途之間的分配，都必須在法律和基金運用計畫中訂定。還必須反映其他稅目的短缺額以及退稅、結算，才能判斷最終的新增稅收。

### 未來因應基金的規模已確定為100兆韓元嗎？
很難認為已經確定。60兆～70兆韓元、100兆韓元左右等多種數字，都是依據不同的半導體業績、提撥期間與稅收預測所做的估算。必須另行確認正式法案與基金運用計畫中提出的年度轉入金額和籌措總額目標。

### 未來因應基金會用於哪些方面？
政府構想中提出的幾大主軸包括青年、成長動能、地方主導成長，以及教育與人才。AI與尖端技術、地區基礎建設、培育科學技術人才等均被列為可能項目，但實際計畫與金額仍須經國會審議才能確定。

### 未來因應基金是韓國型主權財富基金嗎？
兩種制度並不會自動被視為相同。未來因應基金是管理特定公共事業財源的財政基金構想，而主權財富基金是指對國家資產進行長期投資的運作機構。即使由專業機構運用閒置資金，也應依資產所有權、使用目的及適用法律加以區分。

### 基金不受國會監督嗎？
基金設置法律、年度基金運用計畫及決算都是國會的審查對象。不過，由於政府可在一定範圍內依程序變更已核准的計畫，因此新設法律如何規定變更限額與報告義務十分重要。

### 如果半導體景氣惡化，基金會怎麼樣？
如果法人稅等相關稅收減少，新增提撥金額也可能減少。因此，政府應制定與稅收情況連動的提撥規則、計畫優先順序及支出調整條件，並妥善管理，避免以暫時性稅收創設永久性的義務支出。

### 個人可以申請並領取未來因應基金嗎？
未來因應基金本身並非統一發放給個人的補助金。未來若各部會另行推出青年、教育及地區計畫，將分別公告各計畫的適用對象、所得標準、申請期間與程序。

### 應以哪些指標評估基金的投資成效？
僅以單純的執行率或運用收益率來評估並不足夠。還應一併評估帶動民間投資的效果、生產力提升、青年與地區實際獲得的效益、是否與既有計畫重複、財政永續性，以及是否終止成效不佳的計畫。

## Sources

- [國家財政法](https://www.law.go.kr/법령/국가재정법)
- [開放財政](https://www.openfiscaldata.go.kr)
- [韓國投資公社 KIC](https://www.kic.kr)
- [韓國銀行](https://www.bok.or.kr/portal/main/main.do)
- [國會預算政策處](https://www.nabo.go.k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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