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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 "安裝公寓玄關家用攝影機、CCTV前應確認的同意與拍攝標準"
locale: zh-hant
category: how_to
category_name: "操作教學"
translation_status: reviewed
license: cc_by
author: "injoys"
source_url: https://injoys.com/en/articles/apartment-door-camera-cctv-consent-guide
published_at: 2026-08-21T10:47:46+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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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裝公寓玄關家用攝影機、CCTV前應確認的同意與拍攝標準

> 拍攝公寓玄關外的家用攝影機與住戶室內攝影機不同，會同時涉及公共區域管理與個人資料保護問題。安裝前應依序與管理處協商、徵詢拍攝對象意見、限制拍攝角度、張貼告示牌，並制定保存與調閱標準。

## Key Points

- 現場確認攝影機僅拍攝住戶室內，還是也會拍到公共走廊、鄰居住家及電梯。
- 在公共牆面固定攝影機或進行配線工程前，向管理處與出租人確認所需的核准及申報程序。
- 掌握實際會被拍攝的鄰居及經常通行者範圍，並徵詢他們對安裝目的、拍攝角度及保存期限的意見。
- 遮蔽鄰居住家大門與電梯後張貼告示牌，並關閉錄音、人臉追蹤等不必要的功能。
- 將存取權限、保存期限、刪除、調閱及提供給第三方的標準文件化，重新檢查測試影像後再開始運作。

公寓玄關居家攝影機並非需要另行取得國家資格或設有統一申請期間的設備。但若拍攝玄關外的公共走廊，或將設備固定在共用牆面上，則必須一併確認個人資料保護、集合住宅共用部分管理及租賃條件。

最安全的順序是：**安裝前先與管理辦公室協商，確認實際會被拍攝的人員範圍，再限制視角，排除鄰居住戶與公共設施**。法規可至國家法令資訊中心查詢，個人資料侵害諮詢聯絡方式則可至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官方網站確認。全國並無統一處理安裝許可的線上申請窗口。

## 第1步：先區分安裝位置與拍攝範圍

不應只看攝影機本體是否位於住戶內，而應以**影像實際涵蓋的範圍**作為判斷標準。

| 安裝、拍攝形式 | 主要確認事項 |
|---|---|
| 僅拍攝住戶內部 | 確認是否需要告知家人、訪客、家務或照護工作人員等拍攝對象 |
| 從門內側拍攝開門後方的走廊 | 確認是否會反覆拍攝公共走廊與鄰居 |
| 玄關門外的門口攝影機、門鈴攝影機 | 確認共用部分裝設、鄰居進出影像、告示牌及意見蒐集問題 |
| 安裝於公共走廊牆面、天花板 | 優先確認管理辦公室的核准、申報及集合住宅管理規約 |
| 大範圍拍攝至電梯、樓梯 | 相較於目的，很可能構成過度拍攝，因此應調整視角或變更安裝位置 |

即使透過公共玄關門禁限制外部人員進入，外送員、訪客、管理人員及多戶住戶共同使用的走廊，其性質仍與私人住戶內部不同。是否屬於公開場所，可能須依建築結構與出入方式判斷，因此若持續拍攝公共走廊，採取較審慎的做法，遵循個人資料保護法對固定式影像資訊處理設備的標準會較為安全。

個人資料保護法對於為個人或家庭活動而進行的個人資料處理，設有部分排除適用規定。然而，不應逕自斷定大範圍拍攝鄰居進出及公共走廊，或將影像公開於網路上的行為，也當然可視為家庭活動而獲得豁免。

## 第2步：向管理辦公室、出租人確認安裝程序

向管理辦公室提供產品說明書、安裝位置照片及預計視角，並以書面確認下列事項。

- 玄關門、走廊牆面、天花板之中，哪些部分屬於共用部分
- 是否允許使用螺絲、壁虎施工、配線、接電或穿管
- 是否需要住戶代表會議決議、管理主體核准、申報或另行蒐集意見
- 管理規約中是否有關於玄關攝影機、門鈴、公共走廊拍攝的條款
- 是否會影響消防設施、避難通道及防火門運作
- 搬離時由誰負擔拆除與恢復原狀的費用

承租人除向管理辦公室確認外，也應查看租賃契約中的設施變更條款。若安裝時須在門或牆體鑽孔，事先取得出租人的同意可減少爭議。

管理辦公室的核准不會自動取代鄰居對個人資料拍攝的同意。反之，即使鄰居已同意，也不代表因此取得任意加工共用部分的權限。這兩個問題必須分別確認。

## 第3步：判斷應徵詢哪些人的意見

全國並無「只要同樓層住戶同意即可」或「需要整棟公寓所有住戶一致同意」之類的統一標準。應以下列三類人員為基準，判斷實際影響範圍。

1. 經常從攝影機前方通行，臉部與進出時間會被記錄的住戶
2. 開啟住家大門時，連日常生活情況都可能被拍攝的正對面或隔壁住戶
3. 因清潔、警衛、快遞、外送等工作而反覆使用該走廊的人員

意見蒐集文件中應記載安裝目的、攝影機位置、實際拍攝畫面、運作時間、是否錄音、保存期間及可閱覽影像的人員。與其只請對方簽署「同意為防範犯罪而安裝 CCTV」的文字，最好同時展示測試畫面。

若難以取得同意，可依下列順序降低侵害程度。

- 將攝影機降低並靠近玄關，只拍攝自家門前。
- 使用隱私遮罩功能，將鄰居家門與電梯遮黑。
- 不採持續錄影，改為僅在玄關附近區域出現動靜時啟動。
- 關閉臉部、人員追蹤功能，並縮小偵測區域。
- 不拍攝公共走廊，改用設置於住戶內部、僅監控玄關門本身的感應器。

即使只在偵測到動靜時錄影，或將影像短期保存於雲端，仍不會改變正在拍攝他人可識別臉部及進出紀錄的事實。

## 第4步：限制視角，避免拍到鄰居住戶與電梯

不要只相信產品應用程式的預覽畫面，應在實際安裝高度確認白天與夜間的測試影像。

### 視角調整檢查清單

- 是否看不到鄰居住戶大門全貌，以及開門後的室內？
- 是否不會持續記錄電梯門及進出電梯者的臉部？
- 是否未不必要地涵蓋樓梯及通往其他住戶的通行動線？
- 即使在魚眼鏡頭邊緣或夜間紅外線畫面中，也無法識別鄰居？
- 是否僅將自家門前放置快遞的區域設為動態偵測範圍？
- 應用程式的數位遮罩是否也會套用於原始錄影？
- 攝影機是否不會因撞擊或開關門而移動，導致視角改變？

遮罩可能只是畫面上顯示遮蔽標記，也可能是在儲存的原始影像中直接移除該區域，兩者有所不同。必須查閱製造商說明書，確認原始檔案與雲端影像是否也會套用遮罩。

## 第5步：張貼告示牌並制定運作標準

若使用固定式攝影機拍攝可識別人員的影像，應將告示牌設置於攝影機周邊顯眼處，讓拍攝對象能輕易得知攝影機正在運作。

告示牌通常應標示下列項目。

- 安裝目的與安裝地點
- 拍攝範圍與拍攝時間
- 管理負責人的姓名或職稱，以及聯絡方式
- 若將管理業務委託外部業者，則應標示受託業者的名稱與聯絡方式

所填寫的必要內容必須與實際設定一致。範例如下。

> **個人影像資訊拍攝告示**  
> 目的：預防住戶玄關遭入侵及竊盜  
> 地點、範圍：該住戶玄關前方指定區域  
> 拍攝時間：24小時偵測到動靜時錄影  
> 管理負責人、聯絡方式：[姓名或職稱] / [聯絡方式]  
> 錄音：不使用

僅張貼告示牌並不代表允許過度拍攝，也不代表無須蒐集鄰居意見。

運作標準應製作成簡短文件，記錄下列內容。

- 拍攝目的、攝影機數量及位置
- 拍攝時間、視角與遮罩區域
- 影像保存期間及自動刪除方式
- 管理員帳號及可閱覽影像的人員
- 受理閱覽申請及確認本人身分的方法
- 發生事故、故障、遺失時的應對程序
- 向警方、保險公司、管理辦公室等第三方提供影像的條件及提供紀錄

與其機械式地對私人玄關攝影機套用全國一致的保存天數，不如設定達成防範犯罪目的所需的最短期間，並設定於期間屆滿後自動刪除。若管理主體負責運作公寓共用 CCTV，亦應確認集合住宅相關法規與管理規約中的另行保存標準。

## 錄音、遠端閱覽、提供影像時的注意事項

### 錄音

若安裝者在走廊中暗中錄下他人之間的非公開談話，可能涉及通信秘密保護法問題。若影像防盜並非一定需要聲音，關閉麥克風、雙向通話自動錄音及聲音偵測錄影會較為安全。

### 遠端閱覽與帳號安全

可透過智慧型手機觀看影像的產品，除了攝影機外，也必須保護帳號與雲端服務。

- 立即變更製造商的預設密碼。
- 如有可能，使用多重要素驗證。
- 為每位家人建立個別帳號，避免共用密碼。
- 將韌體與應用程式維持在最新狀態。
- 停用外部分享連結及未使用的連動服務。
- 轉售二手設備或搬家前，刪除儲存影像與帳號並恢復原廠設定。

### 提供給第三方

拍攝到的臉部與進出時間可能屬於個人影像資訊。即使是疑似竊盜的畫面，也不應將原始影像公開於公寓群組聊天室、社群或 SNS。若報警或處理爭議需要使用影像，應確認法律依據與要求範圍，將無關人員遮罩處理，並記錄提供日期、對象及目的。

即使鄰居要求確認拍到自己的影像，也應限制閱覽範圍或進行遮罩處理，避免同時顯示其他住戶的影像。在拒絕要求或交付完整原始影像前，最好先尋求個人資料保護諮詢或法律意見。

## 各安裝方式的費用、施工判斷標準

| 方式 | 優點 | 安裝前應確認的事項 |
|---|---|---|
| 電池式 Wi-Fi | 配線較少，容易變更位置 | 充電週期、無線安全性、訊號強度、是否允許裝設於共用門 |
| 電源式 Wi-Fi | 容易持續運作及遠端確認 | 插座、電源線外露、通訊障礙、雲端使用條件 |
| PoE 有線式 | 可透過一條網路線供應電力與資料，連線穩定 | 牆體鑽孔、配線路徑、網路設備，可能需要專業施工與管理核准 |
| 連接錄影機式 | 有利於本機儲存及管理多部攝影機 | 錄影機存放地點、硬碟故障、管理員存取控制 |

「無線」產品若非電池供電，仍需要電源線。不要只比較產品價格，也應確認配線與修復費用、雲端訂閱、儲存裝置更換及是否需要專業施工。

## 法律以外容易忽略的安裝風險

即使防範犯罪的目的正當，安裝本身也不得妨礙避難與安全。

- 不要在防火門上鑽孔，也不要妨礙閉門器運作。
- 不要讓充電式電池暴露於高溫、陽光直射或潮濕環境。
- 應避免走廊電線造成絆倒事故或妨礙避難。
- 避免攝影機指示燈與夜間紅外線照入正對面住戶內部。
- 使用與快遞員或訪客交談的功能時，避免儲存不必要的聲音。
- 確認產品在服務終止後，是否仍可下載影像並刪除帳號。

這些是一般僅處理同意問題的安裝指南中容易忽略的部分。正式安裝前，最好與管理辦公室一同確認裝設狀態、防火門、配線及實際錄影畫面。

## 安裝前的最終檢查表

- [ ] 管理辦公室已確認安裝位置與固定方式。
- [ ] 承租人已在必要時取得出租人對設施變更的同意。
- [ ] 已確認實際會被拍攝的鄰居與通行者範圍，並蒐集其意見。
- [ ] 已將鄰居住戶大門、電梯、樓梯遮罩，或排除於視角之外。
- [ ] 已關閉錄音及不必要的臉部追蹤功能。
- [ ] 告示牌上的目的、範圍、時間、管理聯絡方式與實際設定一致。
- [ ] 已設定於保存期間屆滿後自動刪除。
- [ ] 已對管理員帳號套用高強度密碼及多重要素驗證。
- [ ] 已決定記錄影像閱覽、提供、刪除明細的方法。
- [ ] 已確認白天與夜間的測試影像後再開始運作。

依各公寓的結構、管理規約、安裝方式及拍攝範圍不同，結論可能有所差異。若可能發生爭議，應在安裝前取得管理辦公室的書面答覆，並向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官方網站所列的諮詢窗口或法律專家提供具體畫面與安裝條件，以進行確認。

## FAQ

### 若要在公寓住家門外安裝家用攝影機，需要全體住戶同意嗎？
並非所有情況都有一律要求全體住戶一致同意的單一標準。若是附設於共用部分，應確認管理規約及管理單位的程序，並根據影像中會被反覆拍攝到的鄰居及通行者範圍徵詢意見。

### 只取得同樓層住戶的同意就足夠了嗎？
比起樓層這種行政範圍，實際拍攝視角與通行動線更為重要。若樓梯或電梯使用者、其他樓層住戶及管理人員都可能被拍攝到可供識別，則很難認為僅取得同樓層住戶的同意就能解決所有問題。

### 如果管理處批准，就不需要取得鄰居同意嗎？
管理處的批准主要是針對共用部分的使用、設施變更及是否遵守管理規約所作的判斷。這並不會自動解決拍攝他人臉部與進出紀錄所涉及的個人資料問題，因此仍須另行徵詢實際拍攝對象的意見，並將拍攝視角縮至最小。

### 租戶也可以在住家門上安裝家用攝影機嗎？
是否可以安裝，會因租賃契約、安裝位置及固定方式而異。若要在門或共用牆體上鑽孔，或變更配線，最好事先取得出租人及管理處的同意，並以書面方式記載恢復原狀的條件。

### 如果畫面邊緣稍微拍到鄰居家的門，沒關係嗎？
若能辨識鄰居是否進出，或門打開後的室內情況，即使其在畫面中所占比例很小，也可能構成隱私侵害。應調整攝影機角度，或使用會套用於儲存原始影像的隱私遮罩，將鄰居家的整扇門排除在外。

### 如果只在偵測到動作時錄影，可以不用設置告示牌嗎？
動作偵測錄影也可能儲存人的臉部及進出時間。原則上，無論採用何種錄影方式，都應標示拍攝目的、範圍、時間、管理負責人及聯絡方式，讓人能輕易得知正在拍攝。

### 可以使用住家門口攝影機的錄音功能嗎？
若在走廊暗中錄下他人之間的非公開談話，可能會涉及《通訊秘密保護法》的問題。若非防盜目的所必需，關閉麥克風、自動錄音及聲音偵測功能較為安全。

### 住家門口攝影機的影像應保存幾天？
很難斷言有一個適用於個人住家門口攝影機所有情況的統一保存天數。應設定為達成安裝目的所需的最短期間，並予以自動刪除；若是由管理單位運作的共用 CCTV，則應確認共同住宅相關法令及管理規約另行規定的標準。

### 可以將竊盜畫面分享到公寓群組聊天室嗎？
不得將包含無關住戶臉部及進出資訊的原始影像發布到群組聊天室或 SNS。應僅在必要範圍內提供給警察等依法提出要求的機關，並遮蔽包含第三人的部分，同時留下提供紀錄。

### 如果只是裝上攝影機而不錄影，就不需要取得同意嗎？
實際上不拍攝、儲存或傳輸影像的模型攝影機，其個人資料處理問題的性質有所不同。然而，關於附設於共用部分或變更設施的管理規約仍可能適用；若已開啟即時觀看或雲端傳輸功能，就不能視為單純的模型攝影機。

## Sources

- [國家法令資訊中心 個人資料保護法](https://www.law.go.kr/법령/개인정보보호법)
- [國家法令資訊中心 個人資料保護法施行令](https://www.law.go.kr/법령/개인정보보호법시행령)
- [國家法令資訊中心 共同住宅管理法](https://www.law.go.kr/법령/공동주택관리법)
- [國家法令資訊中心 共同住宅管理法施行令](https://www.law.go.kr/법령/공동주택관리법시행령)
- [國家法令資訊中心 共同住宅管理法施行規則](https://www.law.go.kr/법령/공동주택관리법시행규칙)
- [國家法令資訊中心 通信秘密保護法](https://www.law.go.kr/법령/통신비밀보호법)
- [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https://www.pipc.go.k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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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調整公寓門旁的家用攝影機，並用手機查看走廊畫面](https://injoys.com/rails/active_storage/blobs/proxy/eyJfcmFpbHMiOnsiZGF0YSI6MTA2MDcsInB1ciI6ImJsb2JfaWQifX0=--059cd0ab6f8a3b8e801cd81172177b6c9a2440df/ai-357e19c1.web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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