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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 "2026年上半年勞動獎勵金半年度申請方法：資格、發放與追繳檢查"
locale: zh-hant
category: how_to
category_name: "操作教學"
translation_status: reviewed
license: cc_by
author: "injoys"
source_url: https://injoys.com/en/articles/2026-earned-income-tax-credit-semiannual-application
published_at: 2026-08-18T15:03:10+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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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年上半年勞動獎勵金半年度申請方法：資格、發放與追繳檢查

> 2026年上半年勞動獎勵金的半年度申請期間為2026年9月1日至15日。確認申請人與配偶的所得類型、2025年夫妻合計總所得與財產後，須透過Hometax提出申請；發放金額可能在2027年結算過程中追加發放或被追繳。

## Key Points

- 首先確認申請人與配偶在2026年是否都只有勞動所得。
- 確認2025年夫妻合計總所得，以及截至2025年6月1日的家庭成員財產合計金額。
- 備妥本人身分驗證方式與收款帳戶資料，並於2026年9月1日至15日透過Hometax提出申請。
- 申請後，在Hometax確認審查進度及截至2026年12月30日的發放結果。
- 確認2027年6月的結算結果，如收到追加發放或追繳通知，請依照相關程序辦理。

2026年上半年勞動獎勵金半年度申請將於 **2026年9月1日至9月15日** 辦理。適用對象為申請人與配偶在2026年皆僅有勞動所得的家庭。申請前，應確認2025年夫妻合計總所得、截至2025年6月1日的家庭成員財產，以及本人名義的帳戶。

可透過國稅廳HomeTax的 **獎勵金·年末結算·捐款 > 勞動獎勵金半年度申請** 選單提出申請。即使未收到國稅廳的申請通知，只要自行判斷符合條件，也可以直接申請。

## 申請前應確認的核心條件

必須檢視以下所有條件。

1. **所得種類：** 申請人與配偶在2026年皆必須僅有勞動所得。
2. **總所得：** 2025年夫妻合計總所得必須低於各家庭類型的標準。
3. **財產：** 截至2025年6月1日，家庭成員的財產合計額必須低於2億4千萬韓元。
4. **其他排除條件：** 不得符合國籍、是否屬於其他居住者的受扶養子女等勞動獎勵金的共同排除條件。

### 各家庭類型的總所得標準與最高核算額

| 家庭類型 | 2025年夫妻合計總所得標準 | 年度最高核算額 |
|---|---:|---:|
| 單人家庭 | 低於2,200萬韓元 | 165萬韓元 |
| 單薪家庭 | 低於3,200萬韓元 | 285萬韓元 |
| 雙薪家庭 | 低於4,400萬韓元 | 330萬韓元 |

表中金額為年度最高額。實際核算額會依家庭類型、總薪資額等而有所不同，並非所得較低就一定會核算為最高額。

家庭類型係依有無配偶、受扶養子女、直系尊親屬，以及申請人與配偶的所得水準等標準分類，詳細標準應在HomeTax確認。有配偶的家庭可能會依夫妻各自的總薪資額等，被分類為單薪或雙薪家庭，因此應確認HomeTax顯示的家庭類型。

### 計入財產的項目

財產合計可能包括家庭成員持有的下列項目等。

- 住宅、土地、建築物
- 小客車
- 全租押金與租賃保證金
- 存款、定期存款等金融資產
- 有價證券與會員權
- 可取得不動產的權利

計算財產時，通常不扣除負債。依財產合計額適用的減額標準與發放比率，應在HomeTax的該年度說明中確認。

## 在HomeTax申請的步驟

### 1. 確認所得種類

確認申請人或配偶在2026年是否有營業所得、宗教人士所得等勞動所得以外的所得。不得僅查看是否辦理營業登記，而應以實際將申報的所得資料為準進行判斷。

### 2. 準備家庭、所得與財產資料

事先確認下列資訊，可減少申請錯誤。

- 住民登記上的家庭組成與配偶資訊
- 2025年夫妻合計總所得
- 截至2025年6月1日各家庭成員的財產
- 本人身分驗證方式
- 用於領取獎勵金的本人名義帳號
- 收到國稅廳申請通知書時的個人驗證號碼

### 3. 在申請期間內登入HomeTax

於2026年9月1日至9月15日登入HomeTax，前往 **獎勵金·年末結算·捐款 > 勞動獎勵金半年度申請** 選單。通知對象可確認預先填妥的資訊，未收到通知的申請人則可自行輸入資料提出申請。

難以使用網路的通知對象，可利用國稅廳自動語音電話等通知書上列出的正式申請方式。電話號碼與適用對象，最好在該年度國稅廳通知書中再次確認。

### 4. 最後確認申請內容

提交前應再次檢查下列項目。

- 是否遺漏包括配偶在內的勞動所得以外所得
- 是否將財產基準日適用為2025年6月1日，而非申請日
- 是否包括全租保證金與金融資產
- 帳號與帳戶持有人資訊是否正確

### 5. 確認受理與審查結果

申請後，在HomeTax確認是否受理及審查進度。申請通知書所載的預估金額並非最終確定的發放金額，國稅廳會審查所得與財產資料後，決定是否發放及發放金額。

## 發放金額與12月發放方式

上半年發放金額原則上按 **預估年度核算額的35%** 計算。通過審查的金額預計於 **2026年12月30日前** 發放。

但在下列情況下，實際入帳金額可能有所不同，或可能暫緩發放。

- 財產合計額落入減額區間時
- 有抵扣欠繳稅額等法定扣減事由時
- 上半年預定發放額符合暫緩發放標準時
- 根據蒐集的所得與財產資料，日後被追回的可能性較高時
- 申請書內容與國稅廳確認資料不一致時

半年度申請並非僅以上半年薪資作為最終標準，確定獎勵金的制度，而是先發放一部分，再確認年度所得並重新計算的預先發放與結算制度。

## 下半年自動申請與2027年結算

申請2026年上半年部分後，將視為也已申請2026年下半年部分，因此原則上同一家庭無須再次申請下半年部分。

國稅廳將確認2026年年度所得與財產條件，並於 **2027年6月** 結算年度獎勵金。

- 先前領取的金額低於最終核算額時，將追加發放差額。
- 先前領取的金額高於最終核算額時，可能追回超額部分。
- 未符合最終條件時，已發放的全部金額都可能成為追回對象。

若確認申請人或配偶有營業所得等勞動所得以外的所得，將排除於半年度發放對象之外，並可將該申請視為定期申請，依定期審查時程辦理。在此情況下，結算時間可能與一般僅有勞動所得的半年度申請家庭不同。

## 同時有營業所得時的處理方式

半年度申請是為了讓僅有勞動所得的家庭，配合薪資發生時間先領取部分獎勵金而設計的制度。若申請人或配偶同時有營業所得等，在年度所得確定前難以準確計算獎勵金，因此將按定期申請方式處理。

例如，即使本人只領取公司薪資，若配偶有營業所得，也可能不被視為僅有勞動所得的家庭。另應確認透過外送、銷售、自由工作者活動取得的款項，是否已依稅法作為營業所得申報。

有勞動所得以外的所得，並不代表會立即失去獎勵金資格。其意義是改為在年度所得確定後接受定期審查，而非按半年度發放；最終資格將依總所得、財產等整體條件判斷。

## 降低追回風險的事前檢查

在2026年審查中，將提前蒐集地方稅課稅資料，對於部分預計在結算時須追回款項的申請人，可事先暫緩發放上半年部分。暫緩發放不代表立即被判定為最終不合格，之後仍會依確認的年度所得與財產進行最終結算。

若要降低被追回的可能性，申請前務必確認下列內容。

- 配偶的薪資、營業、宗教人士所得等所得種類
- 因中途離職、轉職、任職於多個工作場所而產生的年度薪資變動
- 家庭成員的不動產、汽車、存款及全租保證金
- 申請時輸入的家庭成員與國稅廳資料之間的差異
- 是否誤將預估核算額視為已確定的發放金額

若國稅廳要求補正，應在規定期間內提交可說明事實關係的資料。租賃契約、薪資明細、親屬關係資料等所需文件，會依要求補正的原因而有所不同。

## 申請後應保存的紀錄

不應只確認申請完成畫面就結束，最好保存下列紀錄。

- 受理編號與申請日期
- 申請當時顯示的家庭類型
- 輸入或確認的所得與財產明細
- 收款帳戶資訊
- 國稅廳的補正要求與提交資料
- 發放決定及2027年結算通知

當發放金額與預期不同，或收到追回通知時，這些紀錄有助於確認哪些資料發生變化。尤其是財產基準日與配偶的所得種類，不應僅憑申請當時的記憶判斷，最好保留客觀資料以確保安全。

## 定期申請與半年度申請的差異

| 類別 | 半年度申請 | 定期申請 |
|---|---|---|
| 主要對象 | 申請人與配偶皆僅有勞動所得的家庭 | 有勞動、營業、宗教人士所得等的合格家庭 |
| 2026年上半年部分申請 | 2026年9月1日～15日 | 不適用 |
| 發放方式 | 預先發放部分預估年度核算額後再結算 | 依年度所得審查後發放 |
| 申請上半年部分後的程序 | 自動申請下半年部分，並於次年結算 | 於次年定期申請期間提出申請 |
| 超額發放的可能性 | 可能依結算結果追回 | 使用已確定的年度資料，相對較低 |

僅有勞動所得的家庭可檢視半年度申請與定期申請中可適用的方式，但不會針對同一所得年度重複領取獎勵金。

## FAQ

### 2026年上半年勞動獎勵金半年度申請期間是何時？
自2026年9月1日至9月15日。期間截止後，便無法重新申請上半年半年度申請，因此必須確認之後可適用的定期申請程序。

### 即使沒有收到勞動獎勵金申請通知書，也可以申請嗎？
可以。通知書是國稅廳根據所持有資料寄送的便利措施，並非資格確定通知。即使未收到通知，只要本人判斷符合條件，也可以直接在HomeTax申請。

### 如果配偶有營業所得，可以申請半年度申請嗎？
半年度申請的對象，是申請人與配偶在該年度均僅有勞動所得的家庭。如果確認配偶有營業所得等，則可能不按半年度發放，而視為定期申請，待全年所得確定後進行審查。

### 上半年一定會領到全年最高獎勵金的35%嗎？
不是。以家庭類型及總薪資額等計算出的預估全年核定金額之35%為起點，實際發放金額可能因財產減額、抵繳欠稅款、暫緩發放及審查調整等而有所不同。

### 2026年上半年款項何時發放？
通過審查的上半年款項預計於2026年12月30日前發放。每個人的入帳日期及是否發放可能因審查進度而異，因此必須在HomeTax確認。

### 申請上半年款項後，下半年還需要再次申請嗎？
原則上不需要再次申請。上半年半年度申請者將被視為也已申請下半年款項，並於2027年6月以全年所得為基準進行結算。

### 財產低於2億4千萬韓元，所有人領到的金額都相同嗎？
不是。依財產總額適用的減額標準與發放比例，必須在HomeTax的該年度指南中確認。財產達2億4千萬韓元以上，即不符合財產條件。

### 計算勞動獎勵金的財產時，會扣除貸款嗎？
一般不會從財產總額中扣除負債。即使房屋有抵押貸款，也不要自行從房屋價值中扣除貸款餘額，而應適用國稅廳的財產計算標準。

### 半年度發放金額之後被追回的原因是什麼？
半年度發放金額是在全年所得確定前計算的金額。2027年結算時，若確認實際全年所得、家庭組成、財產或非勞動所得後，最終核定金額低於先前領取的金額，差額可能會被追回。

### 如果暫緩發放，是否表示失去勞動獎勵金資格？
不一定。如果根據地方稅課稅資料等預計可能需要追回款項，可以暫緩預先發放；最終資格與金額將依追加審查及全年結算結果決定。

## Sources

- [國稅廳勞動獎勵金半年度申請指南資料](https://www.nts.go.kr/nts/na/ntt/selectNttInfo.do?nttSn=1352882)
- [國稅廳勞動及子女獎勵金半年度申請制度指南](https://g.nts.go.kr/nts/cm/cntnts/cntntsView.do?cntntsId=7784&mi=2453)
- [國稅廳 Home Tax](https://www.hometax.go.k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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