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tle: "全租月租保證金保障條件與遷入申報"
locale: zh-hant
category: knowledge_base
category_name: "知識庫"
translation_status: reviewed
license: cc_by
author: "injoys"
source_url: https://injoys.com/en/articles/move-in-registration-rental-deposit-protection
published_at: 2026-10-11T17:02:10+09:00
---

# 全租月租保證金保障條件與遷入申報

> 全租及月租的租賃對抗力，從房屋交付及遷入申報都完成的次日零時起生效。本文說明申報期限與權利保障起算時間的差異、確定日期的作用，以及線上申報時需確認的事項。

## Key Points

- 房屋交付與遷入申報均完成後，對抗力自次日零時起生效。
- 搬家後14日的遷入申報期限，並非保證金保障的寬限期。
- 取得確定日期所賦予的優先受償權，仍須完成房屋交付與遷入申報。
- 線上申報後，須確認戶主是否已完成必要的確認程序，並查看處理結果。
- 若尚未收到前一住所的保證金，遷出前應考慮申請租賃權登記命令。

如果是以全租或月租方式搬家，最好在入住當天完成遷入申報。對抗力從完成住宅交付與遷入申報的**隔天0時起**產生。延後申報，也會延後保障押金所需權利的產生時間。

法定期限與效力產生時間，以生活법령정보於2026年9月15日的說明為準。

## 為什麼要在搬家當天辦理遷入申報

延後遷入申報，就會延後向新屋主主張租賃關係的時間。對抗力是向契約相對人以外的人主張租賃關係的法律效力。房屋買賣後，向新屋主主張原有租賃關係，就是典型例子。

光是簽訂契約或支付押金，不會產生對抗力。還必須取得住宅的交付，並符合居民登記要件。住宅租賃保護法將完成遷入申報視為已辦理居民登記。

住宅交付，是指接收房屋並能實際支配、使用。入住並開始生活是典型情況。不能只憑放了一部分行李，就斷定已構成占有。

對抗力的要件可查閱住宅租賃保護法第3條。效力產生時間也可參閱[생활법령정보的對抗力說明](https://www.easylaw.go.kr/CSP/CnpClsMain.laf?ccfNo=2&cciNo=3&cnpClsNo=1&csmSeq=629&popMenu=ov)。

## 不同條件下的對抗力產生時間

判斷對抗力的產生時間，應以住宅交付與遷入申報之中較晚完成的日期為準。兩項要件都具備的當天，對抗力尚未產生。只看契約起始日來計算，可能會判斷錯誤。

| 已具備的條件 | 對抗力判斷 |
| --- | --- |
| 僅完成簽約與支付押金 | 須另行確認是否已具備兩項要件 |
| 已入住，但未辦理遷入申報 | 未符合取得一般對抗力的要件 |
| 僅辦理遷入申報，尚未取得住宅交付 | 未符合取得一般對抗力的要件 |
| 已完成住宅交付與遷入申報 | 從具備兩項要件的隔天0時起產生 |
| 僅取得確定日期 | 光有確定日期不會產生對抗力 |

例如，假設入住與遷入申報在同一天完成。如果當天辦理了最高限額抵押權設定登記，承租人的權利順位就可能落後。最高限額抵押權是以房屋作為擔保，確保債權的權利。

這是因為對抗力尚未產生，兩者之間存在時間差。即使事先取得確定日期，這段時間差也不會消失。實際優先順位，必須同時考量既有權利及各項權利的產生時間。

## 遷入申報與確定日期比較

遷入申報與確定日期，在保障押金方面有不同作用。遷入申報是滿足對抗力所需居民登記要件的程序。確定日期則用來證明契約書在特定日期已經存在。

| 類別 | 所需條件或程序 | 主要效力 |
| --- | --- | --- |
| 對抗力 | 住宅交付與遷入申報 | 向第三人主張租賃內容 |
| 確定日期 | 在租賃契約書上註明日期 | 證明契約書存在的日期 |
| 基於確定日期的優先受償權 | 對抗要件與契約書上的確定日期 | 在法拍或公拍中，優先於後順位權利人等受償押金 |

優先受償權也不保證能收回全部押金。可收回的金額會因優先順位的權利及房屋出售價款等因素而異。小額承租人的最優先受償，則是另有要件的制度。

攜帶契約書正本，可到居民中心等處取得確定日期。不要以為辦了遷入申報，就連確定日期也一併取得。請另外確認契約書是否已註明確定日期。

申報住宅租賃契約時若提交契約書，可能會一併核發確定日期。此時請確認申報證明上的確定日期號碼。契約申報與實際搬家後辦理的遷入申報，兩者應加以區分。可查閱[국토교통부租賃申報說明](https://www.korea.kr/multi/visualNewsView.do?newsId=148888435)，確認兩者銜接的條件。

## 遷入申報期限與未申報的不利影響

遷入申報必須在搬到新住處之日起**14日內**辦理。無正當理由逾期者，可處5萬韓元以下罰鍰。這是居民登記法規定的申報義務標準。

14日並不代表這段期間內押金都受到保障。即使在期限內申報，申報得越晚，對抗力產生的時間也越晚。罰鍰與承租人的權利順位是兩回事。可至[생활법령정보的遷入申報說明](https://www.easylaw.go.kr/CSP/CnpClsMain.laf?ccfNo=4&cciNo=1&cnpClsNo=1&csmSeq=666&popMenu=ov)查閱期限與罰鍰的依據。

## 透過정부24與居民中心申報的方法

可透過정부24或新地址轄區的居民中心辦理遷入申報。依정부24說明，遷入申報不收取手續費，處理時間為工作時間內3小時。

上述處理標準依據정부24於2025年12月9日確認的說明。不要以為在線上提交後，申報就已立即完成。如果是在週末或非辦公時間申請，應確認處理狀態。

| 申報方式 | 申請人 | 準備與確認事項 |
| --- | --- | --- |
| 정부24線上申報 | 本人，不可在線上委託他人申請 | 身分驗證方式、新地址、搬遷家庭成員資料 |
| 到居民中心辦理 | 本人或符合資格的代理人 | 身分證件、申報書，以及適用時的委託書等 |
| 旅外國民、海外居留者辦理遷入 | 到轄區居民中心辦理 | 向承辦機關確認身分與入境查驗所需文件 |

親自辦理時，原則上請備妥申報人與遷入者的身分證件。若遷入者是申報人的配偶或直系血親，則可免出示遷入者的身分證件。代理申報所需文件，請參閱[정부24遷入申報說明](https://www.gov.kr/mw/AA020InfoCappView.do?CappBizCD=13100000016)。

線上申報依下列順序進行。

1. 在정부24搜尋遷入申報，並完成身分驗證。
2. 輸入原地址、新地址及實際搬遷的人員。
3. 確認家庭成員組成與詳細地址後，提交申報書。
4. 如需戶主確認，請完成相關確認程序。
5. 確認處理結果，以及居民登記上顯示的地址。

정부24的「線上遷入申報時，如何辦理戶主確認？」說明如下。

> 遷入申報正常完成後，可在[居民登記表查閱]中確認。

戶主確認選單路徑為民願服務 > 事實／真偽確認 > 戶主及遷入者確認。需要確認的申報，必須連同該程序一併完成。具體使用方法請參閱[정부24戶主確認說明](https://www.gov.kr/portal/faq/869?backBtnYn=N)。

## 保障押金時常見的失誤

只確認是否已申報，卻忽略地址與權利關係，可能影響保障。集合住宅應連登記事項證明書上的棟別、戶號都逐一核對。大門上標示的戶號，可能與官方簿冊記載的戶號不同。

- 地址輸入錯誤：確認地址是否對應實際承租的住宅。
- 混淆申請與完成：確認是否仍有待辦的戶主確認或補件要求。
- 只取得確定日期：檢查是否也已完成住宅交付與遷入申報。
- 忽略既有最高限額抵押權：遷入申報不會改變原本順位在前的權利。
- 只信賴特約條款：僅約定不得設定擔保權，並不能阻止實際辦理登記。

支付尾款前，請確認登記事項證明書上的權利變動。也可協商加入在對抗力產生前不得設定擔保權的特約條款。入住後，也可考慮再次確認登記有無變動。簽約階段的檢查事項，可參閱[국토교통부全租契約說明](https://www.korea.kr/multi/visualNewsView.do?newsId=148905628)。

## 尚未拿回前一處房屋的押金就要搬家時

若尚未拿回前一處房屋的押金，應在辦理遷出前，確認維持權利的方法。維持對抗力也需要持續占有房屋及保有居民登記。請一併確認新住處的申報時程，以及前一處房屋押金的收回時程。

租賃關係結束後若仍未取回押金，可申請承租權登記命令。若要維持既有權利，必須在搬家前確認承租權登記是否已完成。光是向法院提交申請書，不代表登記已完成。

1. 確認前一份租賃契約是否已實際終止。
2. 若押金尚未返還，考慮申請承租權登記命令。
3. 從登記事項證明書確認承租權登記是否已完成。
4. 確認權利得以維持後，再安排交還房屋與遷出的時間。

即使承租人與家人都將戶籍地址遷走，之後再遷回，也不會恢復原有順位。判斷結果可能因家人是否持續居住及保有居民登記而不同。具體搬家計畫，請依據[생활법령정보的承租權登記命令說明](https://www.easylaw.go.kr/CSP/CnpClsMain.laf?ccfNo=5&cciNo=2&cnpClsNo=1&csmSeq=629&popMenu=ov)確認。

## FAQ

### 租屋也需要辦理遷入申報嗎？
租屋搬家也有辦理遷入申報的義務。住宅交付和遷入申報，也是租客取得對抗力的必要條件。

### 辦理遷入申報後，會立刻取得對抗力嗎？
不會立刻取得。完成住宅交付和遷入申報後，對抗力自隔日0時起產生。

### 只要在14天內申報，保證金的保障就不會有問題嗎？
14天是《居民登錄法》規定的申報期限。延後申報，對抗力產生的時間也會延後。這段期間產生的權利可能取得優先順位。

### 先取得確定日期，就可以延後辦理遷入申報嗎？
僅有確定日期並不會產生對抗力。要取得確定日期所賦予的優先受償權，也需要完成住宅交付和遷入申報。

### 如果在辦理遷入申報的同一天設定最高限額抵押權，會怎麼樣？
如果當天完成住宅交付和遷入申報，對抗力會在隔日產生。因此，當天設定的最高限額抵押權可能具有優先順位。實際順位須一併查核登記及租客是否符合相關條件。

### 辦理遷入申報一定需要租賃契約書嗎？
정부24的一般遷入申報應備文件中，並未將租賃契約書列為必備文件。但如果要同時取得確定日期，就必須準備契約書。個別需要補充的文件，請向管轄的居民中心確認。

### 家人可以代辦線上遷入申報嗎？
정부24的線上遷入申報不接受代理申請。如果需要由他人代為申報，請先確認代理人的資格範圍及委託文件，再前往居民中心辦理。

### 只辦理遷入申報，就會自動取得確定日期嗎？
只辦理遷入申報，不會自動取得確定日期。提交契約書辦理住宅租賃契約申報，可能與確定日期的核發連動。請確認申報證明上的確定日期編號。

### 週末在線上提交申報，就算辦理完成了嗎？
不能僅憑提交申報就認定已辦理完成。정부24所列的處理時間以工作時間為準。請確認處理狀態，以及是否需要戶主確認。

### 還沒拿回原住處的保證金，可以遷移戶籍地址嗎？
如果不再占有原住處或失去居民登錄，原有權利的維持可能受到影響。如果租賃關係已結束，請考慮申請租賃權登記命令。搬家前必須確認的不是是否已提出申請，而是登記是否已完成。

## Sources

- [國家法令資訊中心，《住宅租賃保護法》](https://www.law.go.kr/LSW/lsInfoP.do?lsId=001248)
- [易查生活法令資訊，取得對抗力及優先受償權](https://www.easylaw.go.kr/CSP/CnpClsMain.laf?ccfNo=2&cciNo=3&cnpClsNo=1&csmSeq=629&popMenu=ov)
- [易查生活法令資訊，辦理遷入申報](https://www.easylaw.go.kr/CSP/CnpClsMain.laf?ccfNo=4&cciNo=1&cnpClsNo=1&csmSeq=666&popMenu=ov)
- [政府24，遷入申報服務說明及申請](https://www.gov.kr/mw/AA020InfoCappView.do?CappBizCD=13100000016)
- [政府24，線上遷入申報時的戶主確認方法](https://www.gov.kr/portal/faq/869?backBtnYn=N)
- [大韓民國政策簡報，國土交通部住宅租賃申報制度問答](https://www.korea.kr/multi/visualNewsView.do?newsId=148888435)
- [大韓民國政策簡報，避免全租詐騙的全租契約檢查清單](https://www.korea.kr/multi/visualNewsView.do?newsId=148905628)
- [易查生活法令資訊，申請承租權登記命令](https://www.easylaw.go.kr/CSP/CnpClsMain.laf?ccfNo=5&cciNo=2&cnpClsNo=1&csmSeq=629&popMenu=ov)

## Images

![中年男子在公寓門口轉動鑰匙，屋內有搬家紙箱，窗外可見秋季紅葉。](https://injoys.com/rails/active_storage/blobs/proxy/eyJfcmFpbHMiOnsiZGF0YSI6MjY5MjAsInB1ciI6ImJsb2JfaWQifX0=--8ab511ca348e0c881ecf53749a6d4bda79cac45a/ai-08ec2413.webp)
![一名女子在服務櫃檯前把鑰匙放進外套口袋，櫃檯人員微笑看著她](https://injoys.com/rails/active_storage/blobs/proxy/eyJfcmFpbHMiOnsiZGF0YSI6MjY5MjYsInB1ciI6ImJsb2JfaWQifX0=--5e07dd737be2cba66f079157704bee2c5380fc92/ai-a431d7eb.webp)